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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居环境整治方案(3篇)

来源:匠吉游戏

村里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配合实验区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积极营造卫生整洁、规范有序、优美和谐的中心城镇环境,经研究,特制定我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县委县关于推进实验区建设和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快潭城中心城镇建设步伐,着力改善和提高城镇品味,为构建和谐潭城、文明潭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通报所辖村居和辖区各单位开展卫生整治活动,加强对市民的文明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城区环境和市容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居民楼院、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包括环卫管理部门难以落实的背街小巷的卫生清扫、除四害)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治理,改善局部区域市容环卫的落后面貌。适时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小区、楼院或文明户、卫生之家活动。

  三、工作重点

  1、广泛宣传环境卫生常识,提高公民卫生意识,并利用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加强引导,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环境卫

  生治理和监督。近期拟组织一次大型宣传活动,配合实验区市容卫生整治月行动,扩大城区范围文明卫生意识的覆盖面,具体方案另定(详见讨论稿)。

  2、按照实验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圈养鸡、鸭、猪、狗等畜禽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登记造册,配合区、县主管部门进行集中整治,保持健康整洁的生活环境。

  3、各村居日常要与驻镇单位加强联系沟通,组织辖区热爱公益事业的群众和街庄代表、青少年学生、志愿者等经常性地开展城市野广告、违规宣传单和残留在墙壁上的过期宣传标语等城市“牛皮癣”清理工作,自觉主动的对自家房前屋后排水沟渠、路面进行清理打扫,保持干净整洁。提倡种树养花、美化环境的健康宜居生活理念,逐步打造和谐美丽的居住环境。

  4、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城区次干道、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死角和成片成堆的暴露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同时加大对整治点的监管力度,防止回潮反弹(具体整治方案另定),取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整治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整治行动成为为民谋利、造福群众的工程。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区市容和卫生是我们居住

  环境的脸面,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市容和卫生整治又是一项难度大、周期长、易反复的工作,需要我们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畏难和应付情绪,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检查监督到位,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参与卫生整治的良好工作局面,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坚决打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这场硬仗。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全面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决定成立镇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林 勇(兼),成员:林容仔。

  3、广泛宣传,落实整改。镇、村居要广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常识,提高市民市容环境卫生意识,积极配合实验区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排查出来的卫生死角要定时整改到位,取信于民,扩大影响力。要适时通报或曝光一批乱倒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的典型,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市容卫生监督管理。

  4、分解任务,兑现奖惩。要把城区市容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我镇、重要工作内容,把卫生整治工作列为包村居工作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考评,充分发挥包村两委领导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大力给与奖

  励和表彰;对工作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

  5、建章立制,长效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整治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健全科学合理、分工明确、易于操作、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有效巩固整治结果,逐步实现长效管理。

村里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知名乡友、乡贤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的工作机制。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实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然条件、经济水平、民风民俗等实际,实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内生动力强的村组,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不搞“高大上”,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亮点村组、屋场。

  三是教育引导,培养习惯。采取召开会议、上门劝导、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根治陈规陋习;推行垃圾分类,倡导文明新风,让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__年在临湘市考核中保持领先地位,确保万峰村创建湖南省“美丽乡村”成功。

  1.推行垃圾分类。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管理模式,在3月20日前,羊定线、源定线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主干道沿线垃圾池全部拆除,4月底前全镇所有垃圾池全部拆除,每户安装分类垃圾桶,实行上门收集,20__年所有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基本达到全覆盖,将餐饮(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分类交付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率;推广“环境整治奖品超市”模式,实现垃圾回收奖励机制全覆盖。

  2.推进厕所。一是整改到位:对20__ 年10月前已埋化粪池逐一登记到位、整改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重新安装。二是新建安装:确保20__年市分配的改厕任务如质如期完成。三是公厕建设:在万峰村、韩桥村新建农村公厕,鼓励其他村在人口聚集场所、发展乡村旅游地点等新建农村公厕。

  3.加强水源治理。各村(社区)开展黄盖湖、中山湖、定子湖等重要水源保护,以镇域内的河、湖、塘、坝、库、沟、渠等水域为重点,继续清理水域漂浮物,做到无丢弃的病死畜禽、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水域浮生植物;清理堤岸杂草杂物、生产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疏通村组道路两边沟渠,做到无淤泥污水;清理水塘黑臭淤泥、沉底垃圾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黑臭水体;天然水域人放天养率达到100%;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圈养率达100%。

  4.杂乱整理有序。农具、建材、柴草、杂物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集中治理集镇村各类“蜘蛛网”(网线、电线、光纤等),无私拉乱接等现象;户外广告规范,集中清理全域范围内破旧污损的标语、横幅、广告等,无乱贴乱画;农户衣物晾晒有固定设施,无乱挂乱晒;修缮改造损毁老旧门店标牌,规范统一;整治出店和占道经营现象。

  5.绿化美化村庄。对村组主干道、村部、学校、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庭院等部位进行绿化美化,并种植格桑花或其他花种,形成一道道绿化带和花带,无杂草灌木丛生,因地制宜建设“小三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100人以上的屋场必须建设1处以上公共休闲绿地。美化村容村貌,整治公共空间,不搞大拆大建。有条件的屋场从实际出发,对重点区域、部分屋场实施“穿衣戴帽”,功能提质、形象提升,围栏维护更新;村庄主道硬化、亮化。

  6.筹措保洁费用。各村(社区)环境卫生理事会要加强履职,按人平不低于3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费;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企业制定“差别化”制定付费标准;同时,各村(社区)要积极自筹资金,广泛发动村民筹资筹劳和乡友乡贤捐资捐助,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

  7.抓好规范建房。实施村庄规划全覆盖,将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推进“湖湘农民新居工程”,确保农村散户按图建房率达100%。坚持建新拆旧,坚持村民建房适度集中居住原则,严控新开基散户建房。严格坚持村民建房选址标准,遵循建房“四禁止”要求:禁止一户多宅、禁止未批先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地段建房,执行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规定,鼓励群众进行举报,举报一例违规建房,奖励500元。

  8.推进移风易俗。继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完善村规民 约、居民公约等制度,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各村(社区)实行红白喜事报告制度,严禁搭台唱戏;完善村级公墓山建设,禁止新增沿路坟墓,深入整治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豪华墓”等突出问题,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普通村民(无企业、机关养老保险)主动采取火葬,奖励20__元;按照临办〔20xx〕56号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全域禁炮禁塑等“九禁”规定,对于违规销售鞭炮和燃放鞭炮,坚决打击处罚。

  9.创建美丽村庄。20__年,力争万峰村省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力争1个村获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授牌”,创建1至2个临湘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由何卫华任政委,陈云虎任指挥长,王新星任常务副指挥长,权志奎、杨宏军、沈佳琦、黎勇、孟建云等任副指挥长,镇党建办、人居办、农技站、新农办、自然资源所、城建站、财政所、交管站、水管站、民政办、林业站、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新农办主任潘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点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责任机制。各村(社区)党总支担任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长。

  2.资金保障。镇财政按照“缩减基数、扩大奖励、加大处罚,不搞普惠制,不搞平均分配”的原则,按人平30元的标准(20元保底分配到村,其余作浮动奖励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并预算到村。

  3.宣传造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更新制作宣传栏、宣传窗、评比栏,及时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经验。

  4.完善机制。健全村级卫生协会管理制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按总人口千分之二比例配备,做到时时保洁,日日清运,实行镇村双重管理考核,所有保洁员选聘要办点领导审核把关,再签订聘用合同,并备份交镇人居办存档。在市、镇明查暗访中,发现1个问题分别扣除该片区保洁员100元、50元工资,对于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解聘该保洁员,罚款交由镇财政入账。

  5.严格考核。一是考核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内容,成立镇专项督查考核小组,由王新星任组长,权志奎、杨宏军、黎勇、孟建云任副组长,周勇、王力、潘炜、周佳、甘意修、陈勇、陈子龙、各村(社区)分管环境整治干部为成员,采取“明查暗访、平时督查、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中旬暗访1次,下旬交叉检查,暗访与交叉检查分别按30%和70%比例计入月成绩上榜公示;每月成绩×30%汇总作为季度考核依据;一、二季度得分合成半年度成绩考核,每季度成绩×25%汇总作全年成绩。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实行“月通报、月打分、季排名、季讲评”,在全镇推行“镇评村、村评组、组评户”的三级考评机制。二是奖惩方案。对各村(社区)每季度排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1万元、8000元、6000元,同时设立一至两名进步奖,每个进步奖相比于上季度要进步3个名次以上,每名奖励4000元。每季度倒数一、二名的村(社区)党总支,要在讲评会上作表态发言,并罚款20__元、1000元;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镇纪委启动工作问责。对村(社区)实行半年考核制度,在市排名前10名的村(社区),市财政对每个村奖励5万元。三是一岗双责。办点领导干部与各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一同考核,每季排名前一、二、三名村(社区)的办点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进步奖的村(社区)办点干部奖励200元,在讲评会上兑现。半年度成绩排名倒数一、二名村(社区)的办点领导罚款300元、200元,办点干部罚款200元、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交财政入账。村(社区)全年成绩作为办点领导干部的年终目标管理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四是创建奖励。继续实行美丽乡村创建奖励制度,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岳阳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市财政每个奖励40万元;岳阳市“美丽屋场”授牌4个,市财政每个奖励5万元;临湘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市财政每个奖励20万元;年终评选临湘市级“美丽屋场”30个,市财政每个奖励2万元。已获临湘市级以上奖励的村(社区),不再参与季度奖评,奖励名额依次递进。

  20__年街道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统一要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农村村容村貌和卫生环境水平,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全镇33个行政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工作原则

  ----成立专班、多方参与。坚持在县委、县领导下,成立以镇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班,分管领导为“一线总指挥”,各服务区主力配合,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科学确定重点任务、治理模式和技术,合理设定行动目标,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特殊贫困村和规划拆迁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创新机制、长效运行。结合各村实际,创新环境整治工作方式方法,将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学习借鉴菏泽市单县刘土城村“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外地经验做法,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切、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三清一改”为重点,全面清理村内生活垃圾、塘沟、私搭乱建、残垣断壁、畜禽养殖粪污、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形成、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等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科学利用农村闲置房屋等其他相关工作,推动村庄清洁行动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力量从面上提升全镇农村卫生环境水平。

  四、工作方法

  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保持村居卫生环境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主动入位、主动对标,因地制宜借鉴吸收成功经验做法,制定任务书,落实路线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实施。

  (一)广泛宣传。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上下联动、扩大声势,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不断改进的良好氛围。编印群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宣传标语,让村庄清洁行动深入人心。

  (二)明确标准。根据村庄现状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主要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等形式解决脏乱差问题,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标准。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美丽宜居等标准。

  (三)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镇专班要对辖区内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找清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是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指定专人靠上集中清理整改。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清理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清理整改的,要制定下步整改计划,力争尽快整改到位。二是要抓住春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间节点,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季战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持续推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要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鼓励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村庄,给予适当奖励。

  (五)示范带动。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为抓手,挖掘树立一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创建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清洁村庄”示范村,按照评估细则全面整治,以点带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村里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管理,维护小区秩序,切实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创造安全、环保、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以群众获得感与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决定自9月1日起,在新城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住宅小区存在的乱搭乱建、乱改乱用、乱停乱放、乱种乱养、乱贴乱挂、失管失监等突出问题,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滨江苑、通港苑。

  三、整治内容

  (一)着力解决车库车棚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改变规划用途,在车库、车棚内从事开店、生产、经营等活动。

  2车库、车棚出租居住。

  3车库、车棚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擅自改建车库、车棚,搭建卫生设施或燃气灶台,安装水龙头、水斗、洗衣台板等洗涮设施。

  (二)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垃圾未实现分类投放和收集,未按规定及时清运。

  2垃圾桶未足额配置或未保持清洁、完好,周边有散落垃圾。

  3小区内有建筑垃圾和其它堆积物。

  4小区内有污水、油烟等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

  (三)着力解决小区秩序方面存在的以下13个突出问题:

  1存在违法建筑。

  2擅自搭建雨棚、遮阳棚,影响小区容貌和公共安全。

  3存在破墙开店现象。

  4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5存在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

  6有流动摊点或乱设摊现象。

  7有乱晾晒行为。

  8. 在禁止使用蜂窝煤区域的小区内存在使用蜂窝煤现象。

  9在禁止河道洗涤区域的小区内及周边河埠头存在河道洗涤现象。

  10有未经审批擅自利用小区门禁系统等公共设施发布广告的现象。

  11有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现象。

  12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登高场地未划定明显标志,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或封闭。

  13流动人口未办理居住登记。

  (四)着力解决楼幢环境方面存在的以下6个突出问题:

  1楼道门、窗、扶手、照明灯等设施缺失、破损。

  2楼道保洁不到位,有垃圾和其它杂物堆放。

  3建筑立面及楼道内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墙面污损等现象。

  4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者存在脱落危险,影响建筑容貌和公共安全。

  5违规在高层住宅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6公共防盗门、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不能正常运行。

  (五)着力解决绿化管养方面存在的以下5个突出问题:

  1绿化修剪维护不到位。

  2绿化枯萎、缺失。

  3擅自毁绿硬化地面。

  4擅自毁绿种植蔬菜或其它作物。

  5绿化区域有垃圾、杂物或有丛生杂草。

  (六)着力解决车辆停放方面存在的以下4个突出问题:

  1未在规定的泊位内停车。

  2违规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影响消防等公共安全。

  3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小区道路和公共停车泊位。

  4有僵尸车或在绿化区域停车。

  (七)着力解决公共设施方面存在的以下11个突出问题:

  1道路破损,有坑洼、积水、明沟等现象。

  2路灯破损未及时维修。

  3各种盖子、箱子、杆子损坏,未及时修复。

  4未做到雨污分流,未截污纳管。

  5公共宣传栏破损,公益宣传缺失,信报箱损坏或缺失。

  6楼幢牌破损、缺失、字迹不清。

  7娱乐、健身设施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8公共厕所配套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未及时冲洗。

  9小区围墙倾斜、损毁、坍塌,隔离栏锈蚀、破损。

  10电梯维护不到位,存在应急电话失效等安全隐患。

  11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缺失,未定期检查、维护。

  (八)着力解决家畜宠物管养方面存在的以下3个突出问题:

  1擅自饲养鸡、鸭等家禽家畜。

  2有流浪犬、散放犬、无证犬。

  3未经审批饲养信鸽。

  四、组织实施

  (一)调查部署(9月7日前)。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工作动员会作动员部署。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对照整治内容,摸清存在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二)推进实施(9月8日至9月30日)。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做到该拆则拆,该罚则罚,该关则关,该修则修,该补则补,该清则清,该劝则劝,该换则换,该建则建。

  (三)检查评估(10月15日前)。以住宅小区为单位,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对照问题清单,查漏补缺,现场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未限期整改的,严格督促整改。

  五、相关保障

  (一)领导机构保障。为保障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效推进,此次专项行动由委常务副主任严钢挂帅,委分管副主任赵腾飞具体负责。建委办为总协调单位,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以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决定。建委办、规划分局、文明办、沥海镇、分局、交警大队、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质监分局、综合执法分局、滨海消防大队以及各管线单位根据本方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宣传保障。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建立宣传组,全程参与整治。重点曝光小区各类乱象,全过程报道整治工作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增强老百姓获得感,形成比学赶超局面。

  (三)督查保障。统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复评迎检的工作督查,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同时接受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向全社会公布整治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成效评估保障。为保质保量完成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建立评估组。制订检查评估办法(具体由市文明办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另行制订),通报检查评估结果。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定期报告整改情况。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

  (五)依法处罚保障。建立物业服务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环境整治不配合的物业服务单位,通报批评其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记入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其在新城范围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对非法经营、非法排污、违法建筑、破坏绿化及其它公共设施等要依法处理,分局要依法履行职能,提供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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